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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乡大病医保有243人率先“尝鲜”

更新时间:2014-11-24 10:30

  【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政府推出了城乡大病医保。据报道,广州城乡大病医保实施近三月,已有243人率先“尝鲜”。

  21日上午,广州市人社部门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同时举办“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媒体人获悉,广州城乡大病医保实施近三月,有243人率先“尝鲜”,已享受人群人均多报销5000元。另悉,从明年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学生参保缴费无缝对接,目前广州还有20%人未参保,多数是0~6岁学龄前儿童和大专院校生,此外,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上好户口即可参保,拿医保卡足额缴费后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报销。

  目前广州城乡居保缴费率仅八成左右
  伍锦明表示,广州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为450多万,目前仅有80%人员缴费参保,其他20%未完成缴费的多数是0~6岁学龄前儿童和大专院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家长很多划账的银行卡余额不足,大专院校因为不像中小学那样全部数据在教育部门,而是只能现场采集数据,目前缴费仍在完善中,医保部门将点对点发短信提醒。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前要先上好户口
  因为21日宣传活动现场设在珠江新城的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有些年轻妈妈很关心新生儿怎么参保,据悉,只要上了户口后就可到广州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等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直接参保。市医保局特别提醒,请家长于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须缴足跨年度的医保费用。举个例子,新生儿在2014年10月份出生,则其须按规定在出生后3个月内,足额缴纳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和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现场答疑:
  1、参加大病医保是不是得了大病才能享报销?
  市医保局:大病非指疑难杂症,而是针对大额的医疗费用。广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到最高18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根据已实施的广州大病医保制度的规定,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中,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2、小孩一向身体健康,等生病时再来参保,行吗?
  市医保局:除了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新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这五类特殊人群外,年度中途不受理参保申请。普通居民2015年要享受医保,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在校学生则在12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
  3、在校学生以后可以自行到街道缴费吗?
  市医保局:在校学生医保费实行学校代收代缴,2015年起,学生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将无缝对接。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广州城乡大病医保实施近三月,有243人率先“尝鲜”,已享受人群人均多报销5000元。此外,参加广州城乡大病医保的居民,无需额外缴费,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到最高18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