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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延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更新时间:2014-11-19 18:59
  【摘要】近年来,退休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限不够的情况让很多参保人员都非常头疼。因此四川明确表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这一政策让很多参保人员欢喜不已。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省人社厅近日对参加四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仍不足15年,针对这种情况,省人社厅提出,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标准按本人申请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四川延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限,并同意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此外,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详情,可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