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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部分人群纳入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23:47
  【摘要】随着养老需求的不断增加,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近日,河南省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将部分人群纳入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参保进入倒计时。

  2009年以来,河南省为解决各地市城镇企业及漏保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原省劳动保障厅、省人社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经过5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近日,接省人社厅最新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68号文件),此项参保业务的办理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停止原文件的执行,停止办理参保。在此,市养老保险中心温馨提醒,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到市养老保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办理,搭上末班车。咨询电话0398—8525809、2986820。

  慧择提示:近年来,河南省一直致力于解决各地市城镇企业及漏保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据悉,此项参保业务的办理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停止原文件的执行,停止办理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