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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农房保险 为农民住房构筑起风险屏障

更新时间:2014-11-07 08:31
  【摘要】当今社会,保险已经深入我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保障范围正在持续扩大。在宁夏省,农房保险启动,农村住房有了“保护伞”,受到众多老百姓的欢迎。

  从宁夏保监局获悉,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联合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为农民住房构筑起风险屏障,为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生活能力提供了保险保障。

  农房保险的启动,开辟了民生工程新渠道,至此,宁夏农业保险由种养两业延伸覆盖到农民住房。按照《宁夏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凡是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户,且在农村范围之内拥有住房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为房屋,保险期限一年。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地震、雷击、雪灾、暴雨、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农民房屋的倒塌或损坏,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理赔。

  作为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办单位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再次承担了农房保险宣传任务。该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的联合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政府推动、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利用遍布全区的网点优势,通过全区农村58个乡镇网点、74个乡村服务站,会同各市县民政、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走乡串户,将政府“服务民生”“保障农房”的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广大农户感受到区政府的关爱。

  此方案由宁夏保监局牵头制定,最大亮点就是将地震责任纳入保障范围中,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新举措,是对宁夏广大农户惠农政策的体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工作人员欣喜地告诉笔者,在各级民政、财政、乡镇的配合宣传下,目前已经实现了农房保险零的突破,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90户农村家庭投保,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保险公司累计承担保险责任2436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宁夏正在积极开展农房保险,为农民住房构筑起风险屏障。此外,宁夏农房保险的承保单位是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该公司不断推动农房保险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