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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率先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4-11-06 14:49

  【摘要】为了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日,太原市率先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那么该保险可以给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带来哪些保障呢?

  为解决村医的“心病”,让他们安心工作,太原市在全省率先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经市政府公开招标,中保财险太原分公司中标,独家承担此项保险工作。按照方案,该保险保费由机构保费和个人保费共同组成。机构保费每年735元/村卫生室,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全部承担。医生个人保费每年缴费75元/人,由乡村医生本人承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一年内最高可为村卫生室赔付30万元,其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2万元限额内支付。同时,保险公司还承担因医疗纠纷致乡村医生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责任,最高15万元。

  今后,太原市村卫生室一旦有医疗事故发生,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付。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可以减少由于疏忽或过失对患者的伤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摩擦,还有利于减轻村卫生室和村医的赔偿负担,减少医疗纠纷处理的时间和精力。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太原市在全省率先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该保险保费由机构保费和个人保费共同组成,其中,医生个人保费每年缴费75元/人,由乡村医生本人承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最高可为村卫生室赔付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