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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起河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更新时间:2017-08-28 09:28

  【摘要】尽管我国新医改进程不断推进,基本医保制度已经覆盖了95%以上的居民,但这些年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近日,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11月2日起,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将告别“以药补医”,药品实行零加价。

  此外,省政府还出台意见,要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老百姓就医。

  在县级公立医院拿药价格会更便宜
  按照国家部署,2012年8月,河南省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40个县(市)先行探索。
  其中,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价,对试点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的20%,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负担。
  其中,财政补偿部分由省、省辖市、县(市)按4∶2∶4的比例承担,省直管县(市)按省和县(市)6∶4的比例承担。
  今天起,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这意味着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可以享受药品零加价。

  看病:在县级公立医院看病,出院时再结算
  不仅药品零加价,焦作、洛阳还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据悉,2012年焦作要求全市县级及以上各类医院都要开始推行该服务。而武陟、沁阳等,把范围扩大到了乡镇卫生院。
  在焦作,可以享受这项服务的为“城镇职工医保”病人、“城镇居民医保”病人、“新农合”病人、“三无”病人、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病人等。
  参保(合)病人在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医院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医患双方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患者将本人医保证件及身份证件交给医院保管,患者不交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由医院代患者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补偿医疗费用,患者结算自付部分后即可出院。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要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

  政策: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
  日前,省发改委会同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促进有序就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合,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提升乡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1月,巩义市、兰考县、安阳县、息县、郸城县将率先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
  为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组织骨干医生划片包村,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
  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在医疗联合框架内,建立完善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下转患者免除下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上转患者只需补交差额部分,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开展的检查、检验和远程诊疗等发生的费用,可在下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报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1月2日起,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将告别“以药补医”,药品实行零加价。此外,焦作、洛阳还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这极大地解决了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