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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养老保险新政策:提高保险待遇 增加缴费档次

更新时间:2014-10-31 11:12
  【摘要】西藏作为我国的一大自治区,它的社会保障政策备受社会的关注。据悉,西藏自治区已于7月1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一养老保险新政策广受西藏群众欢迎。

  当雄县公塘乡拉根村村民洛桑尼玛说,当雄县人社局宣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大家都认为这个政策对于农牧民或者城镇居民都有保障,而且现在的待遇也提高了,缴费档次有所调整,多缴多得。

  自治区人社厅农村保险处负责人杨宗彪介绍说,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变”、“四个统一”和“八个完善”方面,使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加体现公平、普惠、可持续的基本理念。我区实施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是简单地将原来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起来,而是有很多突破、创新和亮点,并且实现了从外延到内涵的融合。“3个不变”指的是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4个统一”主要指的是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8个完善”主要指的是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强化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也提出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新建了丧葬补助金机制;明确了被征地农牧民下一步参保的原则性机制;规范了寺庙僧尼参保的办法;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完善了制度衔接办法;强化了信息系统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加大对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地县两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慧择提示:西藏自治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并轨。这一政策不但提高了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还使得该区更加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