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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推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最高赔16万元

更新时间:2017-08-25 14:28
  【摘要】当今社会,我国养老机构数量逐渐增多,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保障问题也受到社会的关注。为此,太平洋保险面向多个地区,推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近日,太平洋保险在山东青岛地区成功开发并报备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首期承保青岛市区60家养老机构及其床位。太平洋保险提供的承保方案既包括身故和残疾赔偿,还包括意外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用具费用、骨折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每人赔偿限额最高可达16万元,养老机构每年的最高赔偿限额可达到500万元。这是公司继前期在上海、北京、江苏等地为养老机构推出地方性责任险产品后取得的一次业务突破。

  今年4月,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迎来了全面发展的新机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目前太平洋保险在我国多个地区推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方案包括身故和残疾赔偿、意外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项目的赔偿,有力地保障了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