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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

更新时间:2017-08-27 11:32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思想意识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那么,如何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下面笔者将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案例
  当职工离开东莞到异地工作或回家乡就业时,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那么,异地养老保险怎么转?笔者提示,不同的情况,具体的异地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方法是不一样的。
  A.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金额转移到新工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人账户部分与转入地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入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此外,未达退休年龄回老家后也可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条件。
  B.如果在家乡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能再继续参加职保,但又不想将在东莞参加的职保并入新农保的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均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费,所以这部分人员可以在回老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参保直到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在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时,参保人员可以转移缴费基数为12%的余额,也可以继续在异地缴纳保费。此外,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