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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险最低购买人数从5人降至3人

更新时间:2017-08-27 18:20

  【摘要】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5人以上。为了促进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团体保险最低购买人数将从5人降至3人。

  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最大变化是团险最低购买人数从5人降至3人,这为3口之家购买适宜的团险产品带来可能。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特定团体成员投保,由保险公司以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保监会《征求意见稿》提出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时不得少于3人,而2005年的《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5人以上”。

  “这意味着团险更加符合现有小家庭现状,一个三口之家就可以购买适宜合算的团险产品。这当然利于团险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团险王经理告诉媒体人。

  团险门槛的降低带来了费率上的优惠,如个人购买传统意外险,10万元保额一年需要200元至350元保费,但团体保险中10万元额度的意外险,只要120元至150元。团体比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价格要便宜30%至50%左右。

  前些年,团险在保险业务中承担顶梁柱的作用,如在中国人寿初期业务占比最大至七八成。但是随着个险业务的突起和银保渠道的弯道超车,寿险公司的团险渠道处境尴尬,无论从保费规模和内含价值贡献看,很难重现过去的辉煌。一些小规模的保险公司大都以银保渠道为重点、个险渠道为基础,几乎不关注团险,团险成为这部分新寿险公司的鸡肋。另外,养老公司等很多专业公司的成立,也分流了部分原有的团险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当下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中很多都是家族公司,购买团险人数调整,也有利于把这部分人群纳入保险范畴,既为这部分人群提供适宜的产品,又拓展保险公司服务范围。

  团购保险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买到个人平常买不到的保险品种。例如,个人急诊险由于赔付率非常之高,保险定价比较高,且大多数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卖给个人。但如果能以团体形式投保,就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征求意见稿》,提出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时不得少于3人,为3口之家购买适宜的团险产品带来可能。此外,团险门槛的降低带来了费率上的优惠,它比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价格要便宜30%至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