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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保监局多措并举加强大病保险监管

更新时间:2014-11-24 09:01
  【摘要】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健康,从而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国各省市开始推行大病保险。在推行过程中,大病保险的监管同样重要,宁夏保监局正多措并举加强大病保险监管力度。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2014年宁夏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宁夏保监局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管。

  建立了完备的监管架构。成立了宁夏保监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确定了工作职责,建立了联系机制,加强了监管力量。同时明确大病保险监管专员2人,负责大病保险监管专项工作。

  对大病保险试点地区进行检查式调研。2013年9月,宁夏保监局大病保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国保监会湛江大病保险现场交流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固原市大病保险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式调研。通过检查式调研,掌握了固原市大病保险的开展情况和进度,同时针对公司大病保险费用分摊、窗口设立、信息系统对接进度等问题对承办机构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将监管政策和要求传达到公司。一是对2014年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进行专门的政策辅导。针对公司实际,宁夏保监局大病保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了文件数据资源,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辅导工作,并解答了公司的工作疑惑。二是组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赴2014年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等3市进行调研,对具体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要求,传达工作政策。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与承办机构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建立大病保险信息旬报制度、大病保险情况通报会制度。通过电子文档传输、电话、调研、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与公司建立联系,了解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工作进度,解答公司疑问,协调工作进展。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宁夏保监局建立完备的监管架构,并成立监督小组。此外,宁夏保监局还将监管政策和要求传达到公司,不断加强大病保险监管力度,以造福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