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监局:反保险欺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更新时间:2014-11-20 15:19
【摘要】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都开始参保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保险欺诈事件开始频频发生。为此,陕西保监局开展了反保险欺诈工作。
日前,陕西保监局与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反保险欺诈工作现场推进暨总结表彰会议,推广反欺诈工作先进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陕西保监局副局长舒晓鸿表示,反保险欺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保监会、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精神及陕西保监局、公安厅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有关要求,去年7月18日设立陕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自中心成立以来,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与保险行业紧密协作,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反保险欺诈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陕西保监局与省公安厅一是搭建合作平台。在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下,反保险欺诈中心作为联系公安厅、保监局、各保险机构的平台,发挥着指挥部和总枢纽的作用;各级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反欺诈专业委员会,各地市公安局积极联合当地行业协会,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制定协作机制和工作措施。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各级保险机构设立反欺诈职能部门及反欺诈专岗,将反欺诈内控制度嵌入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形成了省级有中心、地市有工作站的“内外协作、纵横交错、上下联动、覆盖全省”的反保险欺诈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
保监局将健全机制与制度落实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可疑线索报送制度,明确各公司可疑线索认定标准、报送要素和报送方式,提高报送质量。中心成立以来,各公司共向中心报送可疑线索1819件,涉及金额约7000万元。建立案件移送机制,中心对各公司及各工作站上报的符合标准的可疑欺诈案件线索,通过分析、研究,筛查、串并后统一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便利案件的及时立案和审查。中心成立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保险诈骗案件789件,涉案金额3198万元。落实黑名单制度。丰富完善了“高风险修理厂数据库”、“高风险客户数据库”和“高风险从业人员数据库”,目前,已有421名客户、8家修理厂、20名从业人员纳入上述信息库。
据不完全统计,中心成立以来,陕西省公安经侦部门共受理保险诈骗案件38起,立案并侦破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涉案金额603万元。破获了以宝鸡车险诈骗案、商洛保险诈骗案、咸阳范某保险诈骗案等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陕西保监局表示反保险欺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而且,该保监局将搭建合作平台。此外,保监局还成立了可疑线索报送制度,从而进一步减少保险欺诈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