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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5年居民医保开始征缴

更新时间:2017-08-26 20:26
  【摘要】根据《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潍坊市居民从10月19日开始可以缴纳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无法享受单位提供的社保保障的潍坊市民而言,个人缴纳社保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享受社保的举措。

  潍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11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0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缴费档次。

  两档缴费标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住院医疗费用上:选择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可任意选择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经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参保人员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转诊支付比例的70%支付。选择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0%。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至2014年10月19日开始征缴,11月30日结束征缴,有需要办理个人社会医保的潍坊市民需要尽早带好材料,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尽早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