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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更新时间:2014-11-17 16:09

  【摘要】当今社会,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迅速,证券公司整体实力也显著上升。而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上交所开展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

  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标志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交所前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短期债的试点方案,并多次征求了市场意见。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先行试点,逐步拓宽发行主体。二是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自主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试点券商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已经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自办发行。三是实行备案制,可分期发行。为满足证券公司短期债期限短,发行时效性强的特点,证券公司短期债经交易所备案后,在一年内分期发行。交易所仅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四是契约自由,体现灵活性。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债券评级、增信措施等由发行人与投资者自主协商,并按约定向市场披露。五是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进行投资。在交易所备案的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完毕,通过交易所技术系统在合格投资者间进行转让。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上交所开展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该项举措将有利于我国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债券市场将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