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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险可投非标资产

更新时间:2014-11-05 14:24
  【摘要】投连险向来是市场和消费者关注的一大重点,投连险的各项动态自然备受关注。据悉,投连险投资领域拟放开,其流动性和信披监管将加强。

  投连险可投非标资产
  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对投连险的投资品种提出了四方面要求,其中,要求投资品种具有合理的估值方法,以满足投资账户高频次估值的需要。明确投连险可投资具有公开交易市场的标准化资产或虽不具有公开交易市场但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该征求意见稿定义为:“未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包含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账户,应明确各投资品种的基础资产、投资方向及筛选标准。
  对开展投连险业务的险企的资质,上述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明确规定,例如,上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分类监管评级结果为A或B,并且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全部非标投资不超账户价值一半
  尽管拟放开可投资领域,但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对投资账户的流动性管理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例如,要求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5%。对于包含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账户,上述征求意见稿要求,其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10%;全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25%。
  业界人士表示,和标准化投资资产相比,非标资产无论是在流动性方面,还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都存在更大的风险隐患,而投连险的特点又是由投资者完全自负盈亏,因此,为确保投资账户能够满足流动性需要,必须进行投资比例的限制。
  同时,上述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对于连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账户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在产品销售时,应向投保人主动披露拟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品种、基础资产、投资比例、估值方法、流动性管理策略、主要投资风险等。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对投连险的通道业务禁止提出了单独的要求:严禁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开展通道业务。通道业务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项目和客户资源主要由同一第三方提供、保险公司仅提供通道服务的业务。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投连险的投资领域将进一步放开,除了可以投资具有公开交易市场的标准化资产,还可以投资虽不具有公开交易市场但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此外,保监会在投连险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