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社会,我国保险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各
保险公司对融资需求逐渐增大。但是,目前我国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存在一定的问题,保监会特意制定险企资本补充四大框架。
融资需求与融资渠道不对称
在9月28日至29日举行、由中国精算师协会主办、
泰康人寿协办的第15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保监会财会部监管一处处长郭菁介绍,偿二代第一支柱定量监管和第二支柱定性监管的风险管理内容基本属于资本约束的部分,其还有一部分重要内容是资本补充,属于第二支柱的一个关键点。
按照保监会内部制定的思路,资本约束要管住管好,资本补充要放宽放好。近些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对资本的需求与有限的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困扰保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保险公司很多处于亏损期,上市融资很难,私募增资也不易,股东也不是资本很充裕,尤其是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融资需求一直都是非常迫切的。”郭菁称。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监会一直在对保险公司放开新融资渠道。比如2004年放开保险公司次级债融资的渠道后,次级债已经成为保险公司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保险业目前的次级债的发行规模大概在2000亿元。而次级可转债,是上市保险公司可以使用的融资工具,中国平安集团发行了260亿元的次级可转债。而去年保监会推出保险集团可发债的政策后,
中国人保集团发行了160亿元的次级债。即便这样,仍不能满足保险公司融资的需要。“尤其是非上市险企、中小型险企,融资需求更迫切,但融资渠道更少。”郭菁称。
四大内容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框架
基于上述情况,保监会研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并制定了包含资本分级、资本工具载体、公司资本管理、监管管理四大内容的资本补充框架。
资本分级按照资本的吸损能力划分,判断吸损能力的标准有四个,即资本的存在性(实缴的还是承诺的)、永续性(期限)、次级性(清偿顺序)和非强制性(本息是否一定要支付)。初步将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四级资本的存在性、永续性、次级性和非强制性都是逐级递减的。
资本工具载体包括普通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优先股、债务性资本工具(包括次级债、次级可转债等)、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等,后二者属于通过分散风险降低资本要求的工具。对于资本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滚动三年资本规划,并报保监会。公司三年资本规划是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的重要依据,其制定、执行情况是保监会审核管理各类资本工具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加强对各类资本工具的管理。保险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对公司的资本持续补充负有共同责任,应当各安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工具,确保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
监督管理就是监管部门做的一些监管和引导工作,包括鼓励公司创新资本工具、信息报告和披露要求、资本工具互持要求、各类资本工具的认可标准、分析与检查、监管措施和罚则等内容。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保监会正在起草《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建立行业资本补充框架。郭菁称,目前保监会已经起草征求意见稿,并在部分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投行等相关机构内小范围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广泛征求行业意见。
关于拓宽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保监会目前确认了两项重点工作,一是推动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二是推动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郭菁称,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在政策上不存在任何障碍,国务院和证监会都已明确,从保监会的角度还需制定相关要求和细则,之后保险公司就可以申请发行。而资本补充债券本质与次级债相同,只是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另外,保监会还鼓励各保险公司主动创新融资工具。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融资需求与融资渠道不对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监会制定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四大框架,放宽放好资本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