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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4-10-08 16:35
  【摘要】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珠海市开始推行各种各样的新政策。据了解,珠海市将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具体情况如下。

  昨日,惠及全市25.5万城乡居民的《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共计4.55万人,节前该局加班加点共发放养老金待遇1729.5万元。

  据了解,10月1日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落地”实施,《办法》整合了现行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法》与时俱进有五大亮点,继续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强化缴费激励机制、新增丧葬补助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同时,《办法》对两大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了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年龄,由原来的55周岁,设定了5年过渡期,引导女性自由选择60岁领取养老金。其次取消原新农保政策对村集体组织补助的强制性规定,改为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组织给予参保人缴费补助,但不能超过缴费的最高档120元。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我市财政将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投入4000万元,每年财政投入将达2.1亿元。截至日前,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25.5万参保人,已在领取养老待遇的共计4.55万人。其中,2.15万正在领取原新农保老年津贴人员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2.4万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456元。市社保中心节前加班加点,已做好待遇支付计划,共发放待遇1729.5万元于国庆节到账。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10月1日实施,该《办法》具备五大亮点。此外,为了全面落实《办法》的实施,珠海市积极加大了财政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