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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2:54
  【摘要】近年来,我国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但高昂的医疗费用令不少家庭不堪重负。为了加大医疗报销力度,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启动,下面是详细情况。

  9月30日,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在郑州举行,省卫生计生委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从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共同为河南省农民大病医疗保驾护航。

  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对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其中1.5万~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补偿,5万~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补偿。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为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公平合理地进行,河南省将实行省级统筹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政策和保障范围,并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功能。对在省内住院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偿条件的患者,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同时,将加强对保险机构和资金的监管。

  河南省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881.0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达88.36%,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89亿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近期全面启动。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大病患者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有力地减少了疾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