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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132人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10:43
  【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看病负担,更好地保障因病致困的群众的生活,宿松县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多亏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好啊!给我的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日前,华阳河农场三分场参保居民傅某满怀感激地说。傅某因自家建房时不慎摔成重伤,通过宿松县医保局开辟的“绿色通道”,他顺利报销了大病补充保险31万元。

  傅某是宿松县今年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以来,众多受益者之一。截至9月中旬,该县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达132人,按规定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金额108.79万元,其中职工32人,报销金额35.63万元;居民100人,报销金额73.16万元。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是该县2014年新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开展大病补充保险可有效地减轻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该县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全年可为7.3万参保居民和2.8万职工筹资304.85万元。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城镇参保人员,在享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属于基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慢性病门诊补助)费用达到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后,最低按40%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为让该项惠泽居民的民生工程得到贯彻落实,及时保障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该县医保局根据安庆市政府统一招标,年初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大病补充保险合作协议,由其安排专人到医保服务大厅办公,具体经办结算业务,参保对象凭县医保局或定点医疗机构发放的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同时,县医保局紧紧围绕“系统规划、创新探索、提升品质”这一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在服务上立足于优、精益求精;在管理上专业规范,快速高效开展大病补充保险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宿松县实施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目前一惠及132人,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金额108.79万元。该县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