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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寿险落实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要求

更新时间:2017-08-26 13:36
  【摘要】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购保险。与此同时,各大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数目在不断增加,为了促进产业的发展,保监会开展了一项特殊的工作。

  近日,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太平洋寿险河北分公司将文件转发全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该公司进一步明晰清理范围和目标。清理范围为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生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24时,所有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确定阶段清理目标。第一阶段清理截至201411月30日,完成全部短期失效保单(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未满两年、客户未得到有效通知的失效保单)的清理工作。第二阶段清理截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长期失效保单(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客户未得到有效通知的失效保单)的清理工作。

  失效保单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失效保单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公司市场部、服务营销部牵头,营运部、信息技术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工作执行小组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各中心支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成立清理工作专项小组,严格按照下发动作分解表要求,认真落实清理动作。各中心支公司根据上门回访要求和各条线清理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客户得到有效通知。各中心支公司根据分公司每周下发的清理进度督导追踪表,评估工作进度,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补救应对措施,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为了进一步落实保监会的工作要求,太平洋寿险河北分公司积极开展了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失效保单清理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