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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8 08:39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城市都开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来调整好社保缴费基数。近期,据了解,海口市根据去年的经济发展行情,积极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

  

笔者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144号),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73元,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今年7月至12月,海口市依据此通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具体而言,7月至12月,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4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5%,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0%,2017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5%,2018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2014年7月至12月,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3798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278.8至11394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455.76元到2278.8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3798,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27.88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683.64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海口市根据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来积极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3798元左右。海口市积极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将有利于促进社保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