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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套现”药店被罚3万元 医保网络运行被停

更新时间:2017-08-26 02:02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产业的不断繁荣,很多药店都开始实现医保卡消费功能。然而,据了解,沈阳某药店出现“套现”情况,吸引了很多参保人员的目光。

  新闻回顾
  “医保卡刷1000元,给返800元现金,之后她和药房的收银员分钱。”市民刘先生向笔者爆料,有人在药店用医保卡“套现”。笔者暗访,持医保卡找到药店,“套现”200元,能拿到的只有150元。在药店刷卡后,立即就可以拿到现金,而打印出的收费明细单却为“安宫牛黄丸”。

  事件进展
  笔者报道此事的第二天,沈阳市医保局第一时间与笔者取得了联系。管理部门表示,使用医保卡“套现”问题,违反了沈阳市相关政策规定,侵害了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据沈阳市医保局调查发现,被笔者曝光药店—沈阳市泰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聚隆店销售明细上传情况,与药店实际销售情况并不相符,与药店负责人、店长沟通,对方承认用医保卡套现的违规情况属实,并表示立即整改。
  调查时,笔者找到药店购买“安宫牛黄丸”,被告知几天前就卖完了,药店内也没有存货,当被问及医保卡“套现”问题时,药店负责人、店长承认,确实有两笔“套现”行为,但都是收银员个人行为,药店也是受害者。笔者提出掌握的材料显示,医保卡“套现”至少在3笔以上,并且“套现”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药店负责人、店长表示可以继续调查了解。
  沈阳市医保局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停止该药店医保网络运行,终止协议;2、缴纳违约金叁万元整。据了解,沈阳市泰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连锁机构,共有定点零售药店三十余家,沈阳市医保局已要求该连锁药店在本机构内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整改报告。
  沈阳市医保局希望广大参保人员,珍惜个人账户资金,因其可以在住院时冲抵现金使用并可以依法继承。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员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若发现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的行为时,拨打市医保局监督举报电话12333进行投诉举报。

  慧择提示:综上可述,我们可以得知,沈阳“套现”药店被罚3万元,该药店的医保网络运行被停。此外,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卡时要注意一些细节,并保护好自己的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