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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怎么样?

更新时间:2017-03-28 14:19
  【摘要】现代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其功能也日益丰富,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与一身的保险产品更易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那么,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怎么样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之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幸福一生;
  产品类型:两全型分红保险;
  发行机构:太平洋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90天至65周岁;
  交费方式:年缴;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或30年缴清;
  保障期限:终身。

  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之产品说明
  “幸福一生”是一款两全型分红保险。之所以称为“两全”,是因为它具有身故给付与生存给付双重功能。用这种保险为孩子投保,因孩子年龄小投入的保费也相对成人要少,却因孩子成长时间长,生存领取的机会多、年限长、回报也高。“幸福一生保障计划”就象一个强制性的储蓄帐户,您定期为孩子存入一笔固定的费用,那么您就可以每三年从这个帐户中提取一笔钱来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孩子成长期间这笔钱是教育金,孩子成人后这些钱是生活上的补贴,等孩子又有了孩子,每三年领取的钱就成为了您孙子的教育金。即便是孩子离开了,身故金还作为遗产留给后人,要是加上这几十年的红利积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说,合理投保两全保险可以达到“一张保单、三代受益”的效果。

  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祝贺金。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或复效日起1年(以后发生者为准)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或复效日起1年(以后发生者为准)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太平洋寿险的“幸福一生”保险通过每满三年的生存金返还直至终身,年年不断的终身分红,父母可以边交钱,边拿钱;孩子自立时,保费也缴清了,没有给孩子和父母添加负担。每三年返还的钱,可以由父母、孩子自由支配。当孩子离开后,还会留下身故保险金给下一代,三代人都享受到了这份保险带来的呵护和关爱。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太平幸福一生两全型分红保险具有身故给付与生存给付双重功能。在了解这些之后,小编为您推荐以下产品,您还可以登陆慧择官网,详细咨询更多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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