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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试点食责险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4-10-02 15:25

  【摘要】近几年来,国内各种食品安全事故频见报端,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为了给予食品安全保障,河北省将在5个设区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那么这对河北省来说有什么具体意义呢?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食品企业面临高额索赔时,今后有望通过保险理赔了。日前,省食安办、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联合印发了《河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决定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邢台5个设区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据介绍,目前河北省食品安全基础薄弱,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轻则身患食源性疾病,重则中毒残废或死亡,而食品企业在面对高额的索赔时,有可能处于无力赔付、面临破产的窘境,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 试点期间,河北省将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自愿的基础上,在试点市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校园食堂先行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河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摸底、整合食品企业现有投保种类,研发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健全服务体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将责任保险机制引入食品安全领域的方式和途径,建立第三方或权威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认定方式,促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事故查勘和预防、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承保理赔等各项机制不断完善,为建立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河北省将在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邢台5个设区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这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