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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09:52
       据介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界定为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以及农村中的村组干部、个体专业户、计划生育对象和有缴费能力的纯农户等。对参加农保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各地实践基础上,今年要研究制定相互转换的办法,实现平稳过渡。
       日前,从江苏省劳动部门传出消息,江苏今年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截至2004年底,全省已有13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1276个乡(镇)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已达829.7万人(含乡镇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人数71.4万人,历年
累计发放养老金13.29亿元,基金积累总额66.08亿元,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