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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二次赔付”新产品及理赔中的要点

更新时间:2017-08-27 07:26

  10月13日,华夏人寿面向北京市场正式推出“华夏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延续了华夏人寿重保障的产品开发思路,这是继7月份推出消费型保障产品“华夏附加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之后,其顾问行销体系中增加的首个附加二次给付长期重疾险,亦是继传统渠道获得成功后,针对顾问行销体系发布的又一款重疾险“二次赔付”新产品。

  华夏人寿总精算师张科向记者介绍称,随着生活水平改善和医疗技术进步,居民在平均寿命不断提高的同时,重大疾病发病率也在同步提高,且发病年龄呈现出明显的年轻化趋势。如华夏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客户患重大疾病获得首次理赔一年后,再次患上另一种重大疾病,可再次领取保险金,充分体现出保障性,这是国内首创对“次健康体”承担重大疾病保障责任的一款附加重疾险,即客户在获得第一次重大疾病理赔后,无需体检即可再次获得第二次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机会。

  近年来,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但不少消费者认为重疾险是"保死不保生",理赔比较困难。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保险专家说,这个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关于保险病种界定方面的争议,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了重大疾病的处理原则。同时,消费者在重疾险理赔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医院确诊。保险专家说,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其次,及时报案。保险专家说,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最后,备齐理赔资料。保险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