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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同标准医疗保险于今日启动

更新时间:2014-09-18 16:09
  【摘要】当今社会,人们健康观念的逐渐转变以及疾病发病率的上升,令人们对有关医疗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重视。而据了解,广州市于今日启动城乡居民同标准医疗保险,下面是详细情况。

  469万人执行同一个医疗保险标准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多万城镇居民和200多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同一医保体系,今年9-12月期间,个人缴纳152元费用,即可享受2015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至此,广州城镇居民和农村政策不同、报销比例的差异化医疗保障将成为历史。
  广州市医保局最新统计显示,共有469万广州城乡居民将纳入到新的城乡医保体系当中。从9月1日开始。
  缴费费率方面,每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 .5%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补贴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费,如计算结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政策同时规定,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其个人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2015年为152元)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广州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助。

  未成年人可选一大一小两个医院
  在完成参保缴费等手续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等诸多医疗待遇。普通门诊报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一家大医院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他城乡居民选择l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选定医疗机构。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时,可享受基金报销。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就医按50%比例报销。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转诊不转诊,报销上差距10%。

  新生儿等5类人员可中途参加医疗保险
  在今日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中,明确规定可以在年度中途按全年度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并享受当年度待遇五类人员: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广州城乡居民同标准新医疗保险于今日启动,469万人执行同一个标准。此外,未成年人可选一大一小两个医院就医,而新生儿等5类人员可中途参加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