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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设立电商事业部 新考评体系有待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6 22:37
  【摘要】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繁荣,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两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互联网保险渠道而言的管理方式,最好是分立出去,可以成立设立电商事业部

  在近期由50多家险企参与的“保险行业业务流程管理平台改造关键难点探讨在线研讨会”上,不少险企IT部门人士表示,互联网与保险的融合不仅仅需要险企引进优秀的互联网人才,更需要险企改变原有的组织架构,创造适合互联网人才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如在企业文化方面,保险公司需要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体系,并且需要新的薪酬体系进行配合。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这个新渠道,好的管理方法不是作为平行部门或者业务单元,而是干脆分立出去,要么成立互联网保险事业部,要么独立成电商公司,甚至在文化、体制上都需要与原有的池子分隔开来。

  设立电商事业部
  对于电商部门和险企其他部门管理上存在冲突的这一现象,业内似乎已有案例“佐证”。今年上半年,业内传言某险企高管巡视旗下金融科技公司不着正装、某保险公司IT团队取消晨会、各保险电商公司职场独立,或弃用母公司共享资源等。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单鹏此前也表示,在管理方面,传统和互联网存在冲突,互联网可以实现组织机构虚拟化,当然整个管理和服务,在互联网内部的一些组织模式上肯定要比传统更加扁平化,更加集约化。这样就需要保险业内再次改变思路,是不是一定需要那么多层次的保险机构设置,包括那么多的门店,那么高的管理层?
  事实上,部分险企确实设立了电商事业部,如平安电子商务事业部;而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新华保险等险企则直接设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电商业务独立出来。
  对于业界的“电商团队喜欢从互联网行业吸收新鲜血液,与四平八稳亦步亦趋的原有团队血型基因不同,甚至风格冲突、难以融合,造血不成反失血”这种观点,笔者咨询了某险企电商部门人士,该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设立独立的电商事业部是有管理风格方面的考虑,但公司目前电商部门运作还是比较和谐,没有出现管理上或风格上的冲突。
  笔者也发现,此前在互联网保险领域比较激进的国华人寿,从其公布的公司组织架构图来看,其电商部平行于个人业务部、银行保险事业部、创新业务部等部门,而非独立出去。
  此外,保监会今年1月15日下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以总公司名义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集中运营和管理,不得在保监会批准设立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但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规定险企电商部门应以何种组织架构运营互联网保险。

  电商部需各部门配合
  在近期由50多家险企参与的“保险行业业务流程管理平台改造关键难点探讨在线研讨会”上,不少险企IT部门人士表示,互联网与保险的融合不仅仅需要险企引进优秀的互联网人才,更需要保险公司转变管理观念,改变原有的组织架构,创造适合互联网人才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笔者了解到,在上述研讨会上,某险企人士表示,电商渠道还是一个新兴销售渠道,对电商部门适当的授权和相关配套措施的支持,是未来电商部门发展的关键。
  同时,在企业文化方面,保险公司需要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体系,并且需要新的薪酬体系进行配合。只有这些措施落到实处,保险电商部门才能获得实质性的发展。此外,高层的支持,应该自始至终,这样电商部门即使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也可以克服。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上半年的业绩报告中,多家险企提到了互联网保险。如,太平洋保险表示将“应用移动互联新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人保集团则表示,随着互联网与保险业的融合日趋明显,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等将推动保险销售、服务、运营模式转型升级,催生新的保险商业模式。
  此外,8月20日,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互联网保险正在经历快速创新发展的过程,未来有望改变保险业态。保监会重视对互联网保险相关课题的研究,已成立了互联网保险监管领导小组,研究监管政策、鼓励创新发展等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任组长,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任副组长。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险企设立电商事业部,由于风格冲突、难以融合,需各部门配合,新考评体系有待出台。要想促进险企电商事业部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各大险企的积极努力,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有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