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为了使各项社会福利紧跟经济发展步伐,各地政府纷纷调整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据了解,
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下限上调为274元,下面是详细情况。
23日,从
江苏省人社厅获悉,2012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正式出炉。省人社厅规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025元提高到2299元,上限则从10126元提高到11497元。此外,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将提高,这意味着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会相应提高。据悉,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省定标准:月最低缴费工资增274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23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987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见附表),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据此有了新的参考标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下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可按不超2011年所在地省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299元),比2011年度2025元增加了274元。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32元,比去年度增加457元。
南京等地:职工养老保险或将增缴18.5元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每个月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补充说明,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1794元确定。
以南京为例,2011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713元,按照省人社厅近年来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对于南京等城镇非私营单位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水平的地区,上限可以以不高于当地数据的300%确定,南京市的缴费上限将不会超过13678元,而下限则可采用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5元。如果南京市人社局确定采用2025元作为缴费基数下限,那么参保职工每月被扣掉的养老
保险费最低为2025元×8%(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162元,而根据去年度的1794元的最低缴费基数,个人需承担143。5元。这样算来,从今年7月起,参保职工每月养老保险或将增加缴费18。5元。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按照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计算,7月1日起,该类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将从358。8元增加到405元,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将增加46。2元。
有关人士提醒,各地参保人员2012年度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
失业金上限、薪水、加班费跟着最低工资标准一起涨
23日,报道了“江苏将从6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关注这一民生新政策的人非常多,“上调最低工资”影响究竟有多大?23日,邀请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给予详细解答。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四川、江西等14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第二是上海1450元,天津和浙江同为1310元并列第三。前江苏一类地区1140元的,排全国第9名,6月起,江苏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区、苏州、无锡等一类地区从1140元调整为1320元,届时,江苏将爬到全国第3位。发现,在全国32个省区市中,工资的差异性已不像前几年那样显著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有23个省区市。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上调,而养老金待遇降有所提高。此外,南京等地职工养老保险或将增缴18.5元,而江苏失业金上限、薪水、加班费将跟着最低工资标准一起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