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下发信托监管评级意见稿 风险管理为重点指标
更新时间:2014-09-07 10:52
【摘要】随着信托产业的不断繁荣,信托公司的日益壮大,银监会越来越重视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近日,据了解,银监会下发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备受很多信托投资者的关注。
在信托行业面临规模增速趋缓、转型在即的背景下,8月13日下午,银监会向信托公司下发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级指引”),《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银监会下发征求意见稿的目的在于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
多家信托公司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待征求信托公司和行业专家意见后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评级指引,银监会将从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合规管理三个方面对信托公司进行打分,打分结果由高到低分为六个等级。根据评级分类,信托公司今后的业务将被区别对待,评级较高的公司可以开展更为全面的业务,而评级较低的公司将会受到业务上的限制。
风险管理被列为重点指标
银监会自2006年起建立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办法,中间历经两次大的修改。
在2008年,银监会就曾颁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随后在2010年4月,银监会再次对该指引进行修订,2010年至2014年间,信托业已发生较大变化,而其资产也从3.04万亿上升至12万亿。目前看这套指标已经不太适应信托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去年年底,银监会非银部副巡视员闵路浩对媒体表示,监管机构将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分类,对68家信托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牌照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区别对待。
今年4月,银监会下发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99号文”)中明确强调,抓紧评级指引的修订工作,适当调整评级指标,综合考察公司治理、内控机制、风控水平、团队建设、资产管理能力、软硬件支撑等要素,并按照“减分制”开展评级。逐步实施“有限牌照”管理,将评级结果与业务范围挂钩。
2014年征求意见的评级指引是2010年以来,银监会对信托公司分级管理办法的首次调整,也是“99号文”的相关配套文件之一。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在于信托评价指标,由原来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五个指标,调整为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合规管理三个指标。
其中,风险管理被列为三个指标的首要评价指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被纳入风险管理部分。
国联信托研究员王伟对笔者表示:“今年二季度末出炉的信托数据显示出,2014年整个信托行业面临兑付高潮,单体风险频繁暴露。信托业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信托业风险增大已经成为趋势。可见,此次评级调整的重点就是加强风险管理。”
对于盈利能力被纳入资产管理部分,用益信托研究员闵青华对笔者表示:“评级指引征求意见稿将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排除在评级要素之外,意在强调信托公司不再为了追求利润而不顾风险积累,是信托行业发展的极大进步。
此外,评级指引还对信托公司在舆情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设定了评分标准。
比如,舆情管理方面,笔者向公司核实情况时,信托公司有意回避的,将会被扣分。媒体对信托公司进行负面报道后,信托公司应作出及时回应,但延误回应或不回应的,都将被扣分。
品牌建设方面,信托公司由于自身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使得行业声誉受到损害的将会被扣分。作为受托人因未尽责任等因素,受到起诉或导致信托公司、信托行业声誉受到影响,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受到怀疑的,都会被扣分。
分类监管加速信托业务分化
在此次修订版评价指引下发征求意见之前,新一轮的信托监管改革大幕就已拉开。
今年8月初的银监会的一次内部会议中,预警了信托业行业总体上报的风险资产超过700亿元,其中高风险资产超过了500亿元,并对3家风险严重的信托公司、8家风险大信托公司点名。
被点名的3家信托公司风险较为严重,这3家公司在短期时点上出现了风险资产高于净资产的现象。
在上述会议上除了前述三家外,还有金谷信托、安信信托(600816,股吧)、中原信托、长安信托、陕国投信托、中泰信托、中江信托和五矿信托8家信托公司。其中,7家信托公司的风险资产超过了净资产的50%。风险资产以能源和矿产类项目居多。行业总体上报的风险资产超过了700亿元,其中高风险资产超过了500亿元。
优选财富董事长张虎成认为,信托行业监管和信托公司转型迫在眉睫,基于对信托业务风险的担忧,银监会推动分类监管势在必行。“有限牌照”管理将会加速信托业务分化,分类监管或许会导致部分信托公司资产重组、面临被收购。
“信托公司评级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银监会可根据监管周期、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及监管资源的配置情况适当调整。”从评级指引中可以看出,银监会将以审慎监管为基本原则,将对信托公司开展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
其中,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依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得分情况划分六个级别;综合评级则以合规管理要素为前提,统筹考虑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划分为六个级别,每个级别分别设定A、B、C三档。
评级指引中指出,评级结果将作为银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
综合评级结果为1级或2级的公司,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监管行动。评级3级或4级的信托公司,则要针对自身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于评级5级或6级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公司全部或部分业务、暂停业务、要求信托公司重组或建议更换高管。
从综合评价结果上看,针对不同级别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对于综合评级结果为1或2级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相应降低现场检查的频率,在新业务开展等市场准入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而对于综合评级结果为6级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则会及时制定和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施促进机构重组等救助措施。
此外,银监会还可以采取责令暂停业务、责令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分配红利和资产转让、责任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等措施。对于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启动市场退出程序。
此外,评价指引还规定,银监会各级机构对信托公司的年度监管评级应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银监会可根据监管周期、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及监管资源的配置情况适当调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银监会下发信托评级征求意见稿,舆论报道将影响评级,风险管理为重点指标。同时,分类监管加速将会使信托业务更加分化,这将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从而带动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