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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延迟执行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更新时间:2014-08-20 10:37
  【摘要】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令社会及各地政府对有关养老的问题越来越重视。据了解,广州将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下面是详细情况。

  据市地税局介绍,经省政府同意,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即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2014年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下限标准2408元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从12645元调至13404元。

  据悉,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从15939元调至1742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从3188元调至3485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013年度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计算。

  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14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原则上一年不变。用人单位自行核定2013年度(1月~12月)本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同时登录地税网报系统进行申报。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广州延迟执行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这有利于平稳实施部分市在今年年底前缴费工资下限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