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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力发展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4-08-15 15:31

  【摘要】医疗保险可以保障居民健康安全,但是它的保障范围低,不能给予居民全面的保障。为此需要大病保险最为补充,更好的保障居民健康,所以发展大病保险对我国有着重要作用。据报道,我国将大力发展大病保险。

  据介绍,目前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工作机制,部分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时承担了新农合基本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新农合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

  宋树立说,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参合人口近3亿,共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20元,98%来自于新农合基金。123万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赔付,大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

  据统计,2013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02亿人,参合率达99%,实际人均筹资达3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实际补偿比继续提高。全国累计受益19.4亿人次,同比增长11.3%。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截至今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在试点基础上,我国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措施,力争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