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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实施新农合住院控费 维护农民利益

更新时间:2014-08-14 16:04

  【摘要】新农合是国家对农村居民实施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它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安全。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村居民的利益,防止农村居民因病返贫,新疆博湖县实施了新农合住院控费,现已取得巨大成效。

  据了解,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在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承诺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规定:县级医疗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不得超过2000元、600元、550元;对阑尾炎手术、子宫肌瘤手术、疝气手术、剖宫产手术、胆结石手术前列腺增生症电切术、卵巢囊肿切除术等29种病种实行限额收费和定额补助;乡村两级实行定额包干、总额预付制。

  据悉,上半年该县县级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为1979.9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8.93元,降幅15.3%;住院2357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171人次;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为551.04元,涨幅控制在10%以内,住院1075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435人次。半年来全县住院补偿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支出120.33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新疆巴州博湖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实施以“协议控费”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严格控制住院不合理医疗费用上涨,切实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利益,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