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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22:40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而就业带来的压力令很多人面临着失业的风险,因此失业保险受到人们的关注。据了解,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较上年增幅11%,下面是详细情况。

  为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有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以及《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有关事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以新调整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1500元为基数,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较上年增幅11%,第1至12个月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第13至24个月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共为7576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支出856.2万元,同时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医疗保险补贴,平均每人每月144元;在取暖期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取暖补贴,以及根据低收入居民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适时为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各项待遇的兑现使得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不仅有效的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且为失业人员更好的就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鄂尔多斯市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较上年增幅11%。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将会使失业人员更好地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并切实维护了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