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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连续第10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6 00:15
  【摘要】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减轻了社会及家庭的养老压力。据了解,烟台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下面是详细情况。

  从市人社局获悉,烟台2014年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烟台将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2005年以来烟台连续第10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待遇。此次享受待遇调整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与往年类似,此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仍由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组成,建国前老工人仍是按绝对额调整增加,同时对2012年按省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参保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也将进行一定数额的调整增加。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70元+按比例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方案: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17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组成。其中,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需扣除33元的地方补贴。
  适当倾斜部分包括: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例如: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甲刚满70周岁,其享受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月提高30元,又享受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每月再提高220元,退休人员甲共提高250元;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乙满73周岁,其享受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月提高30元,退休人员乙仅提高30元。
  企业退休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建国前老工人调整方案: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此次增加的待遇,不作为计发一至三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补缴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分三个档次调整
  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自2014年1月1日起,按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提高养老金水平,其中:按规定的一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规定的二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72元;按规定的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56元。
  此外,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据了解,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正在按规定抓紧运作,力争6月中旬前将增发的养老金补发到位。

  去年烟台职工平均工资47756元
  获悉,根据市统计局有关数据,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7756.00元。
  统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计算收入时往往只计算实发工资,而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工资是税前工资。统计部门在统计在岗职工工资时,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在计算范围。所以,不少市民会感觉,自己到手的工资比公布的要低。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170元和按比例增加组成。此外,从今年起,烟台按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提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