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除了经济补偿功能,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国家管理等方面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此,国务院部署加快现代保险服务行业的发展,各
保险公司也在积极响应政策,大力发展。而在
互联网保险方面,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达了看法。
2014年7月19-20日,由上海金融研究院主办的“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在上海召开。搜狐财经作为独家战略合作媒体对此进行了直播。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会上表达了对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的几点看法。他表示,一定要采取一种开放、鼓励的态度,或者包容的心态来对待互联网保险。
以下是陈文辉演讲实录:
从事金融活动,必然会产生风险,那么保险是管理风险的一门专门的技术,或者是这样一个专门的活动。那么互联网保险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风险也不例外,
互联网保险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的规则,是互联网保险监管面临的挑战,保监会很早就开始关注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在2011年我们制定的一个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去年,结合众安保险这个专业
互联网保险公司设立的运营特点,制定了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的一个标准。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起草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办法讲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的问题,明确互联网的监管政策。
当然,具体的东西还没有出来,所以对于监管我只能说几条原则性的意见:
一是我们一定要采取一种开放、鼓励的态度,或者包容的心态来对待
互联网保险。相对于其它的金融行业,特别是众筹和P2P,互联网保险虽然在局部领域有所突破,但尚未形成稳定的金融业态,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创新就是对既有体系的一个突破,对于互联网保险这个新生事物,我们不仅要有开放包容的态度,更要有一种积极的态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地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前期,部分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产品服务、渠道等开展了创新,有的服务了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提升了客户的体验,当然,也有的产品是有一种博眼球之嫌,我也经常碰到一些熟人朋友谈这个事情。但是,我们相信那些符合保险基本原理,真正有市场需求,服务社会经济的产品才是有生命力的真正创新产品。所以,我们应该相信市场的选择。我中心的意思还是要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
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原有的风险依然存在,而新的风险也将逐步显现,这些风险有可能由于互联网的辐射效应不断放大,引发系统性的风险,若不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将对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既要采取积极的态度鼓励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也要有一个底线思维,不出现系统性或者区域性的风险。
三是坚持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互联网的运营并没有改变保险的风险本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要与传统保险业务监管保持一致性,防止监管套利。线上监管应保持现有的监管规则不变,并在需要体现网络特性时将现有监管规则进行适当延伸和细化。
四是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与传统业务相比,
互联网保险是消费者通过网络自主完成的交易,公开、透明的信息传递是互联网的核心优势,我们将细化互联网信息披露规则,在保险责任告知义务免责条款中披露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断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认为,互联网保险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二者之间要建立平衡的规则。此外,对于监管,要坚持底线思维、一致性的基本原则,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