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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5 14:23
  【摘要】随着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的基本物质生活得到保障。然而,在养老保险发展的道路上,开始出现一些问题。为此,辽宁省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具体情况。

  全民参保登记
  形成每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近日,在人社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副部长胡晓义表示,该计划2014年在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5年完善方案和措施,将试点扩大到50%左右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2018年至2020年,还要结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持续扩面的后续安排。
  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就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清理重复参保
  避免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等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可清理重复参保人员、补充和修改参保者缺少和错误的个人信息,避免重复参保、重复领取社保待遇问题的发生,是《社会保险法》的配套和补充。同时,还可了解职工参保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对于参保者个人而言,未来可通过该登记信息形成的数据库,了解到个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保信息,如缴费年限、缴费金额、何时缴费断档等内容都可能涵盖其中。
  据悉,该计划的全国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新增参保2000万人,到2017年底达到9亿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重复参保和漏保并存的矛盾,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17年底分别达到1.8亿人、2.3亿人和2亿人。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已开始数据摸底
  自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起,事业单位的社保制度改革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主要措施中明确提出: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合并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健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试点省,我省目前正在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数据摸底和政策研究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辽宁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沈阳、大连、盘锦三个城市为试点城市。此试点工作主要是形成每人唯一的社保标识、清理重复参保和避免重复领取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