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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达120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21:14

  【摘要】失业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的,是居民的基本保障制度,它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目前内蒙古将会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增幅达120元。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内蒙古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目前,内蒙古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500元/月,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400元/月,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300元/月,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200元/月。

  据了解,内蒙古现已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联动上调机制,至少两年调整一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失业保险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失业人员均能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根据上面描述可以了解到,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内蒙古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月人均超过840元。内蒙古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按照年限来规定的,保障失业人员可以领取足额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