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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可补领生存保险金

更新时间:2009-01-05 14:59
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12月1日启动“为生存金找主人”活动以来,已陆续有客户前来咨询领取。“购买平安生存金险种的客户,即使过期未领,发现后也可以重新补领。”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这部分无人认领的保险金,在平安人寿被当作应付但未付的账款积压,给公司财务审计带来一些麻烦。为尽快在年底前找到保险金“主人”,平安人寿目前已经抽调专人对保单进行梳理,并根据保单地址上门查找客户。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主要有银行自动转账、到保险公司领取、委托他人到保险公司领取等3种。生存受益人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活期存折、保单原件到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领取。对于需要多次领取的合同,可办理一次生存保险金领取转账授权,以后到了合同约定的领取期限就会通过银行自动转账。 

    还有一些保险产品,如错过了领取部分生存金或返本金的机会,客户可查看一下保单,看是否有条款写明,是否可在以后的一些领取项目中得到补偿。如一些教育类险种就规定,高中或大学返还金未领者,可在婚嫁金中得到补偿。若自己看不明白,可再向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