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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通知》 完善银行理财业务

更新时间:2017-08-28 12:00

  【摘要】现在市场上有许多保险理财产品,像互联网宝宝是比较受投资者欢迎的一款保险理财产品,但是现在收益却在不断下降。银行理财收益也是在下降的,为了解决这一现状,保监会发布《通知》。下面就来了解一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银监会11日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银行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风险积累。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银监会解释,所谓单独核算,是指理财业务经营部要作为独立的利润主体,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和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考评体系。理财业务经营部同时要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分别单独建立明细账,单独核算,并应覆盖表内外的所有理财产品。

  所谓风险隔,是指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实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所谓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相分离,是指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对应,独立于银行信贷业务;本行信贷资金不得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理财业务应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

  所谓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是指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别开立独立账户;分别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代客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本行自营业务,不得通过理财产品期限设置、会计记账调整等方式调节监管指标。

  所谓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是指银行销售上述两类产品时应有相互独立的准入、考核、推介和销售制度等;代销第三方机构产品时必须采用产品发行机构制作的宣传推介材料和销售合同,不得出现代销机构的标识。

  银监会并要求,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是指本行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据统计,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3%,给国内居民创造的财产性收入超过4500亿元。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如误导销售、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通知》明确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理财产品;不得代客户签署文件等。

  《通知》要求银行于7月底前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已有理财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事业部制改革的规划和时间进度,并于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通知》明确将银行理财业务运营情况的年度监管评估结果纳入对银行的年度监管评价,作为机构监管评级的重要依据。

  慧择提示:根据上面描述可以知道,《通知》是对银行理财进行处理,要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提高银行理财收益率。《通知》的出台不仅可以解决银行理财收益问题,还可以防范风险积累,对银行理财以后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