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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寿险五大事项需注意

更新时间:2017-08-26 13:31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萦绕在人们周遭的风险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由风险管理意识增强,而引发的保险需求在不断增长。但很多消费者不知道如何购买一份适合寿险,下面将以具体案例为大家介绍投保寿险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案例:公司职员小李,35岁,已婚,身体健康,已购买社会保险,月收入大约8000元。目前,存款50000元,有房贷车贷,工作不算太稳定。父母是农村人,均已60多岁,没有任何养老保险以及意外险和健康险等,母亲身体不太好(高血压)。他不知道该怎样给父母购买保险?保险专家的建议是,如果父母是农村户籍,再加上年龄偏大,最好还是回老家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小李本人应该是保险考虑的重点。

  寿险大致分为5类
  其实,对于像小李这样的“顶梁柱”,肯定是寿险的关键。毕竟,顶梁柱出现闪失,会直接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生活,而这也是了解寿险的原因所在。通俗地说,寿险即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约定的保险费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从产品分类来看,寿险大致分为以下五种:
  第一是定期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
  第二是终身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第三是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第四是生死两全保险。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第五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
  如何选择寿险?目前,市场上的寿险产品种类繁多,宣传方面也是眼花缭乱,再加上一些吸引眼球的噱头,更加让保百姓无从下手。在这里,晨报告诉你个小窍门,可从以下三步入手:
  第一步,认清保险误区,对买保险有一个清晰正确的概念。
  第二步,遵循保险选择的一个原则:量力而行、按需选择、有限顺序、合理组合。
  第三步,学会选择一家让自己放心满意的保险公司。

  注意事项
  当然,人寿保为特殊险种,其保障对象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且期限较长,合同复杂。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寿险合同的一些特有条款,这些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需要投保人特别注意:
  一是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
  二是复效条款。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三是误报年龄条款。指发现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于订约时被误报,并且依此误报记载于保单内,允许投保人进行更正,即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允许保险人采取相应办法处理的一种合同约定。
  四是受益人条款。
  五是自杀条款。

  慧择提示:通过一份内容的讲解,相信只要广大消费者能够注意以上投保寿险的一些注意事项,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选择一份适合的寿险。在此,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们投保需谨慎,切勿盲目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