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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意外责任险覆盖全市83家民办养老院

更新时间:2014-07-09 09:32
  【摘要】养老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在2013年7月,广州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意外责任险全覆盖。

  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实施1周年 覆盖全市83家民办养老院
  去年7月1日起,广州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意外责任险全覆盖,为1.3万多名住院老人总计投保180多万元(138元/人·年)。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发生意外赔付20多宗,赔付金额约为25万多元,赔付率约为18%,最高一宗因长者伤亡赔付金额达到8万元。广州因建立了“微服私访”的督导制度而有效控制赔付率。此外,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有望于年内覆盖全市所有养老机构。
  日前从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获悉,广州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意外责任险全覆盖一年以来,发生20多宗老人在院伤亡赔付,总赔付金额约为25万多元,赔付率约为18%,超六成赔付个案因老人摔伤骨折产生。赔付额度最高的一宗因长者伤亡而赔付8万元。
  去年7月1日起,全市1.3万多名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开始享受意外责任险,该险种属于强制险,全市83家享受政府运营资助的民办养老院都必须为入住老人购买。每位老人每年须花138元购险。该险种最高赔付额度为8万元,其中:丧葬费最高赔付6000元;医疗费最高赔付18000元(含残疾用具费用);骨折与脱臼最高赔付20000元。
  据悉,最近一位81岁自理老人,午饭后从养老院楼梯滚下受伤,抢救无效身亡,是意外责任险实施以来赔付额度最高的一宗。“因为老人受伤与养老院管理不善有直接原因。”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秘书长钟仕雄解释,该协会是理赔的仲裁方,意外发生在多雨天气,经现场鉴定,老人必经的楼梯,在其出事后仍有大片水渍未清理,属养老院未尽职责造成长者受伤,因而产生理赔。

  北京、上海第一年试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都“亏”
  根据民政部要求,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先后试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上海最先于2009年开始试行,第一年赔付率达131%;第二年赔付率仍然高企,在112%;第三年下降到56%,依然在较高水平。
  “开展调研时,他们(上海)介绍称,头两年保险公司每年要亏七八百万元。”钟仕雄说,为支撑赔付,上海的意外责任险连年提价,原来每人每年投保120元,翌年开始上涨到140元/人·年,第三年又再上涨20元。另外,北京与上海情况极为相似,北京于2011年11月开始试行,实施首年赔付率接近100%,虽然第二年仍未到期,但统计数据显示,意外理赔一直处较高水平。
  广州相比于北京、上海,赔付率最低。原来,在推出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的同时,广州推行了督导服务计划。每个季度都有专职督导员到全市各民办养老机构巡查督导。该项工作目前由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负责。“基本是突击检查,之前曾经查出有问题的,被反复检查的可能性更高。” 钟仕雄解释,督导服务内容包括了养老机构的设备设施配置、消防安全、院舍管理、长者维权、服务质量等八个方面。除了巡查询问之外,督导员还会“微服私访”,以多个渠道从在院长者及其家属处了解养老机构运营的真实状况。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广州市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实施1周年,已经覆盖全市83家民办养老院。此外,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先后试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但北京、上海第一年都“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