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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冷落电动自行车

更新时间:2017-08-28 12:38
  保险公司不愿做此项业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这项业务的高赔付率。据了解,在2000年,一些保险公司曾经以家庭财产附加险的方式推出过自行车盗抢险,但最终因近100%%的高额赔付率以及多次出现的车主骗保事件的发生,该业务在开展半年以后就被紧急“叫停”。业内人士分析,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类似,其出险率高、保费低而风险较大,对保险公司来说基本上算是一个“亏本买卖”。因此,不仅太原市,就是全国其他省市也很少有保险公司开办电动车保险业务。

    而对电动车如此巨大的“保险蛋糕”,众多保险公司真的就无动于衷?记者在太原市的电动自行车市场上了解到,过去一些生产厂家为迅速占领市场,也曾为用户购买失窃险作为一种促销手段,但现在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处境。比如,浙江一电动车厂家就向保险公司投保,开办了电动车全年盗抢保险。即在投保期间,如果出现失窃,消费者只需承担原购车款50%%左右的费用就可获得一辆同一型号的新电动车。此举很快就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不久代理商就叫苦不迭。据太原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的老板介绍,他曾执行过代理商的“先行赔付”原则,即消费者丢车后由他垫付损失,然后再找厂家报销。为此他垫付了几万元,商店的周转资金也因此受到影响,现在他不得不与厂家中止了“垫付”协议。

    有关人士认为,保险公司过于谨慎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实,对于电动自行车这类易丢失的商品,保险公司可采取与其他家庭财产捆绑投保、适当提高保险费率、降低赔付比例等灵活方式承保以降低风险。比如目前由生产厂商向保险公司集体投保的做法就是值得推广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