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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缴费移交市医保局

更新时间:2014-07-03 08:57
  【摘要】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可以为广大城镇居民减轻看病的医疗费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一直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工作都是当地的社保部门负责的,而广州市却打破了这一惯例。

  昨日新闻媒体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工作将由市社保基金中心调整为市医保局,原由各区社保基金中心(办)负责的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经办事务改由各区医保分局(办)负责。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机构的调整中,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适用对象,其个人参保登记方式并不发生变化,仍然是到对应的学校或街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同时,市医保局也补充说明,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及缴费仍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及缴费或资料变更流程没有变化。

  此外,从今日起将进入新的医保年度,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市民,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重新选定自己“心水”的医院办理改点手续。

  慧择提示:据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市将居民医保缴费移交市医保局,这一措施,将会加大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管理,进一步打击有关社会部门滥用私权的行为,可以更加维护广大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