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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股东会不设限 正德人寿多重经营危机

更新时间:2017-08-25 23:12
  【摘要】正德人寿因偿还能力不足等问题受到保监会的监管,而监管函下发21天后,正德人寿仍未拿出明确解决偿付能力问题的初步方案,保监会称30日后若正德人寿仍未拿出整改方案,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正德人寿增资股东会不设限
  去年10月保监会检查组进驻正德人寿后,对意图相互人事罢免的股东会和董事会都做了一定限制,“有明确重要议题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例如商讨解决偿付能力方案等,并不受任何限制,反倒是我们鼓励的。”一位保监会参与此事的内部人士称。正德人寿27日公告称,公司曾于2013年11月底向保监会提交召开董事会报告,未获得检查组同意,此后4次申请,董事会内容包括学习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审议2013年度各项报告等。6月6日监管函下发后,正德人寿在13日-17日一共向保监会报过6次增资方案材料,“两页纸反复不断报送,没有附件,最离奇一次是17日报送的文件,要求监管层16日前给回复。”
  上述监管人士认为,正德人寿从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数次增资扩股经历,应当明确知道增资扩股的申请材料需要哪些附属资料,包括股东决议、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保监会27日表态,如果正德人寿提出召开商讨增资事宜的股东大会,“保监会是支持的,但遗憾的是至今未收到相关申请”。6月19日,保监会向正德人寿所有股东、董监高管理层通报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虚增实际资本,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
  首先,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计入递延收益,正德人寿在2011年至2012年共收到地方政府12.8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应该计入递延收益,但其违规将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虚增了实际资本12.8亿元。
  另外,根据现行偿付能力规定,账龄超过12个月的其他应收款为非认可资产,正德人寿违规将账龄超过12个月的15.3亿元的其他应收账款按照80%的比例计入认可资产,虚增了12.24亿元。扣除上述虚增的实际资本后,正德人寿2014年一季度末的实际偿付能力充足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2014年6月6日保监会对正德人寿依法下达2014年8号监管函。财会部相关负责人27日称,这两项虚增科目核查无误,不排除正德人寿还有在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上将继续拉低其偿付能力的情况。

  正德人寿多重经营危机
  股东与董事僵局持续不解,正德人寿经营层也面临多重危机:业务结构、渠道、产品单一。据梳理,公司业务主要依靠销售高现价短期产品,该类产品的规模保费占比接近100%,并且99%是通过银邮渠道销售。同时该公司退保金居高不下,2013年退保金超过110亿,接近全年规模保费收入。据监管层内部人士称,该公司成立8年来,如果剔除年报中虚假报送部分,应该是持续亏损的,而并非年报中公布的盈利。正德人寿违规操作并不止于此。2013年6月,正德人寿因未按规定提取近5亿元准备金,虚列营业费用48万元等违规行为,被保监会采取过罚款、对高管警告等多项监管措施。
  据多方证实,保监会在19日通报会中,还透露了正德人寿涉嫌以非自有资金出资用于弥补公司设立和部分增资时的资本金缺口;涉嫌提供虚假报表、报告、文件和资料,包括虚列运营报表资金,报送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等;涉嫌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但保监会尚未对此类问题采取进一步行政措施。一位内部人士称,在现场检查中,只有在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上,保监会有毫无疑义的确凿证据,且有权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问题。“其余涉嫌违规违法问题,还有待保监会甚至其他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核实。”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正德人寿若有明确重要议题的董事会和增资股东会,并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而股东与董事僵局持续不解,正德人寿经营层也面临多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