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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7-08-27 11:43
  【摘要】据调查,山东省颁布了养老保险新政策。很多人并不熟悉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内容以及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山东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山东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养老金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山东省养老保险新政策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利,更好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生活。若您想要老年生活安逸无忧,小编建议您可购买一份合适的保险。更多详情,请到慧择官网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