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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食品安全承担风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4:10
  【摘要】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地沟油等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各方的重视,这些在危害百姓健康的同时也影响了中国经济及各方面的发展。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近日山东省就展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下面小编带您一同了解详情。

  22日,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省食药监局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意向书,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合作协议。

  山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建政表示,此次签约旨在推动建立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可转嫁政府风险
  “"低、小、散"的产业基础,滞后的企业主体意识,尚不完善的社会共治格局,是从整体上制约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王建政表示,“只有生成社会共治格局才能不断破解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巩固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基础和社会环境基础。”
  对于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作用,王建政表示,有助于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受害方得到及时赔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助于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的信用和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有助于减轻政府事故善后的财政压力,打破“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局。
  “作为一种有效转移、化解风险的方法,国外早已将责任保险引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我国台湾地区也在食品生产企业强制推行。”王建政说。
  事实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很早就开始尝试探索。据统计,国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率不足10%,且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上。这与国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超过50%相比有较大差距。
  “究其根本,偏低的投保率与食品企业的保险意识淡薄有关。”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峰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自愿参险”的形式存在。另外,我国餐饮及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小型企业数量众多、流动性大,推广难度大。

  或强制推行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现状和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否应强制推行也备受关注。
  “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广泛推行是大势所趋。”王建政说。
  王建政认为,食品安全首先是生产出来的,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投保责任保险不是企业逃避主体责任的借口,更不是食品安全的"免罪金牌"。”
  他同时表示,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监管职能,不能以保险代替监管,要防止企业在投保后降低质量安全水平。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为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们的利益,山东省就展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这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压力。不管怎样,这一工作的开展对于百姓来说有一定的好处。保险除了能保障食品安全以外,还能规避政府和人们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