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监会下发《意见稿》 对万能险精算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5 12:25
  【摘要】六月初,保监会向各家人身险公司下发了一份《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万能险的保障功能、收费以及准备金计提等做了相关规定。

  强化万能险保障功能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提高风险保额、降低退保费用和初始费用及加强准备金监管等方面。首先,对于风险保额,2007年版万能险相关文件规定:个人万能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征求意见稿》则要求,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二是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在2007年下发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仅规定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改革强化产品的保障功能,要求险企将保险功能提高,不能把万能险当做理财产品来卖,这对保险公司在未来产品设计上会提更高要求,要求他们在经营方面考虑得更细,从而引导险企调整业务结构及更加规范经营。

  万能险收费下调压缩成本
  继去年普通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后,万能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也开始蠢蠢欲动。而万能险费率改革的重心在于填补其保障功能的缺失,下调收费以压缩成本。
  而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期缴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为40%和20%;趸缴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
  而在此前,2007年版文件,期缴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50%和25%;趸缴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10%、5%。
  由于万能险和投连险在前三年退保的话,投保人往往将承受巨大的本金损失,在这次的意见稿中,保监会也进一步下调退保费率,如今市场上的万能险首年退保费高达10%,而对于期缴产品的退保费收取更是长达五年甚至更长;新的费率则从首年起至第五年分别从5%降至1%,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从第六年起退保则不再收取退保费。

  万能险准备金计提将受干预
  另外,本次意见稿还显示,监管对于万能险的准备金计提加强干预。其将非账户准备金细分为三类,分别为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和结算利率非账户准备金。并指出每家公司都应计提上述三类非账户准备金,并附有详细提取方法。其中,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和各情景下的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折现使用的利率为3.5%,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的利差率假设应当不高于1%。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计提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从而体现最低保证利率带来的额外成本。
  这样一来,万能险产品的保证利率过高的保险公司,需要提取非账户准备金,相当于增加了额外成本。这也是监管层缩紧投资性产品,扩大保障功能的举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保监会下发的万能险规定,旨在强化了万能险保障功能,重心在下调收费以压缩成本,此外,保监会对万能险的准备金计提将加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