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对高级职称人员的养老金倾斜
更新时间:2017-08-26 19:39
【摘要】近年以来,养老金缺乏问题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近日,在推行养老金改革时有人喜也有人忧,就针对高级职称人员不再“多发”养老金这一报道,有的人连连叫好,而有的人却为此打抱不平。
其实,我省在今年初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就已经取消了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倾斜。
据了解,这是国家人社部今年的一项统一政策,要求养老金调整时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和高龄群体倾斜,并进行相对力度较大的调整。同时,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再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不仅取消了高级职称的倾斜,甚至对于普遍调整,也不是按照往年简单的涨10%,而是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同时,对于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各省辖市政府可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无论是普调政策的改变,还是特殊政策的调整,都是为了体现养老政策公平,实现养老政策的托低功能。”省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保专家表示。
对于取消高级职称的政策倾斜,相关部门解释说,国家过去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倾斜,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过去由于体制等问题,同样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同部门待遇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学生,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都相差无几,也都具有高级职称,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其待遇就要高出从企业退休者一截。此前也曾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业内人士提出,应该专门为这些退休早,具有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较多人员单独提高一定的养老待遇。而近年来,这一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连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专门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加之这些人员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这些退休较早、当初待遇相对较低的高级职称人员,现阶段退休待遇已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都进入了企业中高层岗位,甚至拿着几十万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时,其缴费水平也都相对较高,一些人在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退休后待遇自然不低。
慧择提示:据内部人士表示,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相对较少,而中等收入规模者持续增加,这将增加养老保险的压力,随着养老金制度的改革,这种继续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的政策将不再适合,只要将其改变才能使养老金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