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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上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14-06-17 08:41
  【摘要】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政府采取了相关措施,解决人们的看病问题。下面是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详细讲述。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上调,和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同样待遇。媒体人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起,合肥市的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已统一药品目录范围。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文,调整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扩大医保“三个目录”中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了解,一是扩大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执行。二是扩大医用材料报销范围。经物价部门批准可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均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此外,新纳入的医用材料按照乙类项目结算,其个人先付比例按材料产地分别规定:国产(产品注册证为“械(准)字”)个人自付比例20%,进口(产品注册证为“械(进)字”)个人自付比例50%。据悉,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上调,这对城镇居民来说是一个福音,它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居民的看病问题,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但不管怎样,居民应为自己购买一份合适的保险,为健康带来双重保障,为家庭减轻经济压力。